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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

  • 法人: 王俊
  •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1998-08-07
  • 办公地址: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城东大道15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5

无角色

12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6

招标金额

273,769,077

供应商

1

中标数量

0

中标金额

-

客户

0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王俊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宜昌骏王、骏王集团、骏王
  •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2970.00万元
  • 英文名 YICHANG EMPKIN GROUP CO.,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20500706846980F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706846980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20500000027083
  • 登记机关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7-11-02
  • 营业期限 1998-08-07~2028-08-06
  • 注册地址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城东大道15号
  • 国标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水力发电
  • 专业行业 建材/门窗/水电->建筑材料辅料->水泥、金融->企业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贷、电商零售->跨境电商->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经营者、建材/门窗/水电->浴室洁具卫浴->桑拿房、数码/手机/电脑->影音音箱播放->卡拉OK音箱、美妆/个护/洗漱->美发洗发造型->美发、服务/休闲/出行->休闲娱乐场所->酒吧、餐饮/小吃/甜点->特色餐饮连锁->餐饮连锁
  • 公司简介 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专业设计生产销售水泥。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水泥企业。 地址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深圳路8-2-201电话:(、6343606)。来电话的时候一定说在企业库(&&&)上看到的哟! 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会给你折扣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王俊 自然人股东 - 99.00%
湖北五晶水泥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1.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地址变更 宜昌市西陵区城东大道15号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城东大道15号 2017-11-02
经营范围变更 水力发电;矿山机械、矿产品(不含煤炭)、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品(不含金银首饰)、五金、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产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百货销售;与公司经营相关的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以下经营范围限取得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供电服务;水泥制造、销售;饮品、食品的制造、销售;汽车运输、修理;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桑拿、酒吧、茶座、舞厅、卡拉OK、旅游商品零售;石灰岩开采;农业开发(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须办理许可手续后经营)++ 水力发电;矿山机械、矿产品(不含煤炭)、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品(不含金银首饰)、五金、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产品)、建筑材料(不含木材)、家用电器、百货销售;与公司经营相关的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房屋租赁;供电服务;水泥制造、销售;饮品、食品的制造、销售;汽车运输、修理;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桑拿、酒吧、茶座、舞厅、卡拉OK、旅游商品零售;石灰岩开采;农业开发(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11-02
投资人变更 王俊:*万;五峰丰源种业有限公司:*万; 王俊:*万;湖北五晶水泥有限公司:*万; 2011-10-11
经营范围变更 经营范围(主营):水力发电、供电;矿山机械、矿产品(不含煤炭)、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品(不含金银首饰)、五金、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产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百货销售;与公司经营相关的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以下经营范围限取得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制造、销售;饮品、食品的制造、销售;汽车运输、修理;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桑拿、酒吧、茶座、舞厅、卡拉OK、旅游商品零售;石灰岩开采;农业开发(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须办理许可手续后经营)++ 经营范围(主营):水力发电;矿山机械、矿产品(不含煤炭)、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品(不含金银首饰)、五金、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产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百货销售;与公司经营相关的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以下经营范围限取得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供电服务;水泥制造、销售;饮品、食品的制造、销售;汽车运输、修理;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桑拿、酒吧、茶座、舞厅、卡拉OK、旅游商品零售;石灰岩开采;农业开发(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须办理许可手续后经营)++ 2011-06-30
投资人变更 王俊:*万。王兴平:*万。 王俊:*万。五峰丰源种业有限公司:*万。 2008-04-11
地址变更 住所:宜昌开发区深圳路13号,经营场所: 住所:宜昌市西陵区城东大道15号,经营场所: 2007-04-19
期限变更 经营期限(自)1998-08-07,经营期限(至)2008-08-06 经营期限(自)1998-08-07,经营期限(至)2028-08-06 2007-04-19
经营范围变更 行业代码:D4412,经营范围(主营):水力发电、供电;矿山机械、矿产品、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品(不含金银首饰)、五金、化学原料(不含危爆物品及国家限制的产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百货销售;与公司经营相关的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以下经营范围限取得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制造、销售;饮品、食品的制造、销售;汽车运输、修理(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从其规定)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桑拿、酒吧、茶座、舞厅、卡拉OK、旅游商品零售;石灰岩开采,经营范围(兼营): 行业代码:D4412,经营范围(主营):水力发电、供电;矿山机械、矿产品、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品(不含金银首饰)、五金、化学原料(不含危爆物品及国家限制的产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百货销售;与公司经营相关的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以下经营范围限取得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制造、销售;饮品、食品的制造、销售;汽车运输、修理(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从其规定)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桑拿、酒吧、茶座、舞厅、卡拉OK、旅游商品零售;石灰岩开采;农业开发(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经营范围(兼营): 2006-12-05
经营范围变更 主营:水力发电、供电;矿山机械、矿产品、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品(不含金银首饰)、五金、化学原料(不含危爆物品及国家限制的产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百货销售;以下经营范围限取得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制造、销售;饮品、食品的制造、销售;汽车运输、修理(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从其规定)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桑拿、酒吧、茶座、舞厅、卡拉OK、旅游商品零售;石灰岩开采;兼营:; 主营:水力发电、供电;矿山机械、矿产品、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品(不含金银首饰)、五金、化学原料(不含危爆物品及国家限制的产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百货销售;与公司经营相关的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以下经营范围限取得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制造、销售;饮品、食品的制造、销售;汽车运输、修理(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从其规定)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桑拿、酒吧、茶座、舞厅、卡拉OK、旅游商品零售;石灰岩开采;兼营:; 2006-05-30
经营范围变更 主营:水力发电、供电;矿山机械、矿产品销售;以下经营范围限取得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制造、销售;饮品、食品的制造、销售;汽车运输、修理(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从其规定)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桑拿、酒吧、茶座、舞厅、卡拉OK、旅游商品零售;石灰岩开采(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兼营:; 主营:水力发电、供电;矿山机械、矿产品、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品(不含金银首饰)、五金、化学原料(不含危爆物品及国家限制的产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百货销售;以下经营范围限取得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制造、销售;饮品、食品的制造、销售;汽车运输、修理(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从其规定)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桑拿、酒吧、茶座、舞厅、卡拉OK、旅游商品零售;石灰岩开采;兼营:; 2006-05-17
经营范围变更 主营:水力发电、供电;矿山机械、矿产品销售;以下经营范围限取得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制造、销售;饮品、食品的制造、销售;汽车运输、修理(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从其规定)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桑拿、酒吧、茶座、舞厅、卡拉OK、旅游商品零售(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兼营:; 主营:水力发电、供电;矿山机械、矿产品销售;以下经营范围限取得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制造、销售;饮品、食品的制造、销售;汽车运输、修理(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从其规定)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桑拿、酒吧、茶座、舞厅、卡拉OK、旅游商品零售;石灰岩开采(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兼营:; 2005-08-03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宜昌海关 4205960058 2006-06-08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王** 执行董事,总经理 - ycjw*****6.com 0717-****606、0717-****836、0717-****138 - 81
黄爱华 董事 - - - - 79
- - - - 0717-****420 - 71

联系人共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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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王俊 执行董事,总经理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五峰固废焙烧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 - 湖北-宜昌 5100.00 2019-11-21
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新建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 招标公告 水泥生产线项目 湖北-宜昌 21190.00 2019-10-16
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湖北-宜昌 - 2017-10-26
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湖北-宜昌 1086.91 2017-10-20
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招标公告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湖北-宜昌 - 2017-09-27
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公租房 湖北-宜昌 - 2017-09-15

上下游

供应商

排序 供应商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湖北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2 1086.91 2017-10-26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刘德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21)鄂0529民初736号 驳回原告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7300元,减半收取365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06-01
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刘德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22)鄂05民终77号 一、撤销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鄂0529民初736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 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300元,本院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22-04-01
湖北省投资公司、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19)鄂0529执恢147号 - 被执行人 2022-01-12
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石长先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21)鄂0506民初3793号 驳回原告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4900元,予以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01-07
湖北省投资公司与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骏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12)鄂武昌民商初字第00099-3号 准许原告湖北省投资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31299元,本院减半收取15649.5元,案件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湖北省投资公司负担 被告 2021-03-31
湖北省投资公司与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骏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12)鄂武昌民商初字第00099-1号 查封、冻结原告湖北省投资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账号:05×××13)的银行存款4000000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告 2020-10-02
湖北省投资公司与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骏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12)鄂武昌民商初字第00099-2号 查封、冻结被告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骏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长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价值3062340.92元的银行存款、房产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告 2020-10-02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19)鄂05执337号之一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9)鄂05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05-18
湖北枫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18)鄂0111执4046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19-11-26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合同纠纷 (2019)鄂05民初36号 一、被告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缴纳土地出让金1799万元及违约金903.0980万元,共计2702.0980万元; 二、驳回原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6182元,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担70855元,由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6532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09-29
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与李作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9)鄂0529民初160号 驳回原告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已收案件受理费1610.00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9-05-16
王进义、阮修芳与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五峰犀牛洞煤碳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018)鄂0529民初397号 驳回原告王进义、阮修芳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800元,本院决定予以退还。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8-12-29
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二审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18)鄂05民终3393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18-12-07
原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18)鄂0529民初599号 对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2-07
申请执行人湖北省投资公司与被执行人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18)鄂0529执122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 2018-11-14
常德国力变压器有限公司与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鄂0591民初455号 准许原告常德国力变压器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68元,由原告常德国力变压器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18-10-24
湖北枫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16)鄂0111民初2582号 一、被告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湖北枫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500万元; 二、被告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湖北枫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利息(以15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0.8‰计算,自2012年11月1日起至2013年5月27日止;以15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0‰计算,自2013年5月28日起至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已经支付的610万元从中扣减)。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531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8-10-23
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枫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18)鄂01民终7239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3137元,由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8-10-23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与宜昌骏佳建材有限公司、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7)鄂0502执972号之一 终结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2017)鄂0502民初86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18-10-11
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至佳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7)鄂0591执296号 终结本院(2016)鄂0591民初2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 2018-09-23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2019-05-29 (2019)鄂05民初36号 合同纠纷 被告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02519E30367R0M 2019-11-27 2022-11-26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02519S20367R0M 2019-11-27 2022-11-26
其他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 02519P119101-1 2019-11-27 2024-11-2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2519Q30464R0M 2019-11-27 2022-11-26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XK08-001-06503 2019-01-09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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