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
官网- 法人: 陈泽峰
- 注册资本: 99584.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09-12-22
-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火器营路1号院1号楼2层208室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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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次
招标金额
-元
供应商
0家
中标数量
1次
中标金额
-元
客户
0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陈泽峰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中德环保科技、中德、中国中德、中国中德环保、中德环保
- 注册资本 99584.00万元
- 实缴资本 16727.00万元
- 英文名 ZHONGDE(China)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110108693203387A
- 纳税人识别号 110108693203387
- 组织机构代码 693203387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10000450121910
- 登记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9-05-09
- 营业期限 2009-12-22~2059-12-21
-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火器营路1号院1号楼2层208室
- 国标行业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 专业行业 农资/化工/环保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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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 | - | - | 0.00% |
中德环保科技股份公司 | 外国(地区)企业 | -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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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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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变更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一幢10层1105室 | 北京市海淀区火器营路1号院1号楼2层208室 | 2017-12-26 |
注册资本 | 1050 | 12800 | 2016-11-01 |
注册资本 | 1050万 | 12800万 | 2016-11-01 |
注册资本变更 | - | - | 2016-11-01 |
经营范围 | 研发、委托生产垃圾焚烧炉及配件;研发环保设备;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施工总承包;木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电工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日用品、机械设备、节能环保产品及其配件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研发、委托生产垃圾焚烧炉及配件;研发环保设备;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施工总承包;木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电工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日用品、机械设备、节能环保产品及其配件、焦炭、锌、铜、镍、铝、铁、矿产品(不含铁矿石、氧化铝、铅土矿)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6-30 |
经营范围变更 | 研发、委托生产垃圾焚烧炉及配件;研发环保设备;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施工总承包;木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电工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日用品、机械设备、节能环保产品及其配件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研发、委托生产垃圾焚烧炉及配件;研发环保设备;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施工总承包;木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电工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日用品、机械设备、节能环保产品及其配件、焦炭、锌、铜、镍、铝、铁、矿产品(不含铁矿石、氧化铝、铅土矿)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6-30 |
经营范围 | 研发、委托生产垃圾焚烧炉及配件;研发环保设备;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施工总承包;木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电工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日用品、机械设备、节能环保产品及其配件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研发、委托生产垃圾焚烧炉及配件;研发环保设备;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施工总承包;木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电工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日用品、机械设备、节能环保产品及其配件、焦炭、锌、铜、镍、铝、铁、矿产品(不含铁矿石、氧化铝、铅土矿)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6-30 |
经营范围变更 | 研发、委托生产垃圾焚烧炉及配件;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施工总承包。 | 研发、委托生产垃圾焚烧炉及配件;研发环保设备;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施工总承包;木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电工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日用品、机械设备、节能环保产品及其配件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2-15 |
经营范围 | 研发、委托生产垃圾焚烧炉及配件;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施工总承包。 | 研发、委托生产垃圾焚烧炉及配件;研发环保设备;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施工总承包;木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电工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日用品、机械设备、节能环保产品及其配件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2-15 |
经营范围 | 研发、委托生产垃圾焚烧炉及配件;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施工总承包。 | 研发、委托生产垃圾焚烧炉及配件;研发环保设备;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施工总承包;木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电工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日用品、机械设备、节能环保产品及其配件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2-15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陈泽峰* 董事长王久华 董事李光升 董事 [退出]陈泽峰* 经理曹春江 监事 | 陈泽峰* 董事长王久华 董事陈日新 董事 [新增]陈泽峰* 经理曹春江 监事 | 2012-12-20 |
主要人员变更 | 1 陈泽峰 董事长;2 王久华 董事;3 李光升 董事;4 陈泽峰 经理;5 曹春江 监事 | 1 陈泽峰 董事长;2 王久华 董事;3 陈日新 董事;4 陈泽峰 经理;5 曹春江 监事 | 2012-12-20 |
地址变更 | 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79号3层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一幢10层1105室 | 2012-12-20 |
实收出资变更 | 318 万元 | 1050 万元( + 230.18868% ) | 2012-12-20 |
经营范围变更 | 研发、委托生产垃圾焚烧炉及配件;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下期出资时间为2011年12月21日 | 研发、委托生产垃圾焚烧炉及配件;固体废物污染的治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施工总承包。下期出资时间为2011年12月21日 | 2010-11-25 |
实收出资变更 | 168 | 318 | 2010-09-08 |
实收出资变更 | 0 | 168 | 2010-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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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 海关编号 | 注册时间 | 海关注销标志 | 报关有效时间 | 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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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中关村 | 1108941192 | 2015-03-06 | 正常 | 2068-07-31 |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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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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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 | - | - | zzl1676*****3.com | 8****190 | - | 73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9、2020、2022、2023 | - | - | zzl1676*****3.com | 8****190 | - | 73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9、2020、2021 | - | - | zzl1676*****3.com | 010-8****190 | - | 73 |
联系人共 12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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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 公告类型 | 标的物 | 发布地区 | 金额(万元)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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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公用事业局吴川市环保热力发电厂及配套设施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中标公告 | 及配套设施PPP项目 | 广东-湛江 | - | 2018-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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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 融资轮数 | 投资方 | 披露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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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数据 | A轮 | - | 2007-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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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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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迪尔迅风冷设备厂与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108民初11741号 | 被告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佛山市三水迪尔迅风冷设备厂支付货款115400元及违约金14425元。 如果被告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97元(原告佛山市三水迪尔迅风冷设备厂预交),由被告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告 | 2021-12-22 |
徐州飞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2020)冀0682民初4614号 | 驳回原告徐州飞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187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均由原告徐州飞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1-05-28 |
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与乌海蓝益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内民终103号 | 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内03民初58号民事判决; 二、乌海蓝益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在2013年6月28日签订的《乌海蓝益环保发电有限公司3×75t/h+2×15MW空冷汽轮发电机组工程总承包合同书》于2019年7月11日解除; 三、驳回乌海蓝益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41702.65元,由被上诉人乌海蓝益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41702.65元,由上诉人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诉人 | 2020-12-01 |
徐州飞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2019)冀0682民初5737号 | 驳回徐州飞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09-27 |
徐州飞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2019)冀0682民初5737号之二 | 冻结被申请人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账户32×××49及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账户69×××12内存款1523479.36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申请人 | 2020-09-27 |
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等 执行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0)京0108执8665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0-08-31 |
宁波风机有限公司等其他民事执行裁定书 | 特殊程序 | (2019)京0108执15776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0-01-06 |
蒋柏康与徐州飞虹网架建设有限公司、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冀0682民初4408号 | 一、被告徐州飞虹网架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蒋柏康工程款152.23479万元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自2018年10月11日起以日万分之一点七计算至付清时止); 二、驳回原告蒋柏康对被告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501元,由被告徐州飞虹网架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19-11-14 |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16)豫03民辖终672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上诉人 | 2016-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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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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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2 | (2020)内民终103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上诉人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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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 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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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 | DW311088087 | 2016-04-21 | 2021-04-20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京)JZ安许证字〔2013〕237188 | 2013-02-18 | [13-02-18, 16-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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