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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

  • 法人: 付海明
  • 注册资本: 506.20万元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 成立时间: -
  • 办公地址: 桂阳县莲塘镇莲塘村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2

无角色

2

招投标

招标数量

276

招标金额

2,615,989

供应商

22

中标数量

0

中标金额

-

客户

0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付海明
  • 经营状态 -
  • 成立年限 -
  • 简称 莲塘中心学校
  • 注册资本 506.2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
  • 统一社信代码 12431021447481672R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
  • 登记机关 桂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核准日期 -
  • 营业期限 2021-04-26~2026-04-26
  • 注册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莲塘镇莲塘
  • 国标行业 -
  • 专业行业 -
  • 公司简介 迎着新世纪的曙光,沐浴着课程改革的春风,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如同一颗散发着诱人芬芳的蓓蕾,在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莲塘镇莲塘徐徐绽放。本校师资队伍强大,学课建设合理,学校文化浓厚, 学校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办学实践,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理念.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光临指导,同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一起为培养社会主义新人才而努力.
  • 经营范围 -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李** - 1387****733 - - 幼儿园维修项目 83
肖** - 1387****503 138735355*****.com - - 86
龚** - - - 0735-****095 - 72

联系人共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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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装修工程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装修工程 学校维修改造工程 湖南-郴州 - 2025-03-31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茶类饮料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中标公告 茶类饮料 红茶 绿茶 芽头 湖南-郴州 - 2025-03-29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茶类饮料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茶类饮料 红茶 绿茶 湖南-郴州 - 2025-03-29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电笔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中标公告 打印复印纸 球阀 喷头 LED球泡 铜闸阀 拖把 塑料扫把 水龙头 电笔 挂锁 竹扫把 脚凳 脚踏垃圾桶 垃圾夹 塑杯 钢丝球 抽纸 电池 家用梯 天花板扫把 湖南-郴州 - 2025-03-28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电笔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打印复印纸 球阀 喷头 LED球泡 铜闸阀 拖把 塑料扫把 水龙头 电笔 挂锁 竹扫把 脚凳 脚踏垃圾桶 垃圾夹 塑杯 钢丝球 抽纸 电池 家用梯 天花板扫把 湖南-郴州 - 2025-03-27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抽纸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异常公告 中标公告 LED球泡 抽纸 电池 湖南-郴州 - 2025-03-25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乒乓球拍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中标公告 乒乓球拍 羽毛球拍 篮球充气设备 湖南-郴州 0.72 2025-03-17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铅笔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中标公告 橡皮泥 文化用品 彩笔 彩泥 手工纸 折纸 铅笔 素写本 湖南-郴州 0.81 2025-03-17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铅笔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毛笔 墨汁 书法用纸 文件打印 铅笔 湖南-郴州 0.43 2025-03-14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打印/复印纸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打印复印纸 碳粉 墨粉 硒鼓 湖南-郴州 0.42 2025-03-14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铅笔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橡皮泥 文化用品 彩泥 手工纸 折纸 铅笔 素写本 湖南-郴州 0.81 2025-03-14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铅笔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异常公告 中标公告 铅笔 湖南-郴州 - 2025-03-12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硒鼓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异常公告 中标公告 硒鼓 湖南-郴州 - 2025-03-12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乒乓球拍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乒乓球拍 羽毛球拍 篮球充气设备 湖南-郴州 0.72 2025-03-12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复印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复印 湖南-郴州 0.10 2025-02-28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跳绳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跳绳 口哨 排球 羽毛球拍 毽子 网袋 体操垫 篮球网 海绵垫 乒乓球 湖南-郴州 0.62 2025-01-22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剪刀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A4纸 整理箱 茶叶 液体胶水 文件袋 卫生纸 浴巾 会议记录本 笔筒 凭证盒 签字笔 包装纸 干电池 记事本 红茶 绿茶 长押夹 水性笔 替芯 一次性杯子 厕纸 封面纸 塑料杯 手持国旗 网格袋 电子计算器 名片盒 铅芯 笔芯 毛巾 固体胶棒 抽杆夹 档案盒 文件夹 手电筒 橡皮擦 美工刀 剪刀 打印纸 抽纸 中性笔 铅笔 笔记本 复印纸 按动笔 牛皮本 橡皮筋弹力带 排插插座 户外旗杆 湖南-郴州 0.99 2025-01-22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U盘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数据线 碳粉 u盘 墨粉 路由器 硒鼓 湖南-郴州 0.31 2025-01-22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接头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无氧铜 监控摄像头支架 监控安装调试费 红外摄像机 20PVC管 PVC管接头 电源适配器 电缆线 监控电源 交换机 水晶配件 监控摄像机终身流量版 CCTV防水盒 湖南-郴州 2.00 2025-01-21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关于防溅盒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无氧铜 监控摄像头支架 防溅盒 电源适配器 电缆线 监控电源 监控摄像机 台式机 机械硬盘 交换机 机械盘 水晶配件 監控摄像头 CCTV防水盒 湖南-郴州 1.99 2025-01-21

上下游

供应商

排序 供应商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郴州市华文电脑科技中心 5 5 2.74 2023-06-12
2 桂阳诗旭文体用品中心壹店 47 47 13.74 2023-06-10
3 湖南百菲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 1 0.15 2023-06-07
4 长沙智斓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1 1 0.08 2023-06-05
5 桂阳韶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 7 6.20 2023-05-04
6 桂阳骏诚莽山茶叶店 11 11 1.63 2023-04-07
7 桂阳县吉满百货商行 17 17 4.55 2023-04-01
8 桂阳金奥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2 2 3.04 2023-03-13
9 桂阳县新星文体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2 2 1.58 2023-03-11
10 湖南哲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 5 54.53 2023-01-17
11 桂阳县智慧文体中心 7 7 8.41 2023-01-17
12 郴州利华服饰有限公司 3 3 2.40 2023-01-09
13 郴州市鑫浩文体商行建设里路店 3 3 3.55 2022-12-31
14 资兴市一中印刷厂 8 8 0.68 2022-12-21
15 桂阳县星光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5 5 6.02 2022-12-14
16 郴州宏扬贸易有限公司 3 3 0.69 2022-11-29
17 桂阳智慧书城文化有限公司 4 4 1.83 2022-07-20
18 桂阳华鹏电脑科技中心 3 3 2.73 2021-12-26
19 郴州拓普电器有限公司 4 4 4.51 2021-11-16
20 郴州市沐一商贸有限公司 6 6 1.69 2021-11-15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傅文英与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1)湘1021执354号 终结桂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1021民初65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2021-04-01
龚菜芬与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21)湘1021执353号 终结桂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1021民初65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2021-04-01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与傅文英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0)湘1021民初650号 一、原告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支付被告傅文英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补缴部分损失34095元,该款限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 二、原告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不予支付被告傅文英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三、原告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不予支付被告龚菜芬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每年2个月的停工工资、失业保险损失。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0-09-24
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与龚菜芬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20)湘1021民初651号 一、原告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支付被告龚菜芬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补缴部分损失51352.2元,滞纳金损失66021.2元,合计117373.4元,该款限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 二、原告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不予支付被告龚菜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三、原告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不予支付被告龚菜芬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每年2个月的停工工资、失业保险损失。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09-23
上诉人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上诉人雷顺婷、彭相清、李瑛原审第三人桂阳县莲塘镇中心学校工伤行政确认一案二审行政判决书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2020)湘10行终13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20-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