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金雅客(北京)食品有限公司

  • 法人: 魏来
  •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06-08-08
  • 办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街家园五区2号楼8层5单元870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5

无角色

13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魏来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北京金雅客、金雅客食品、北京金雅客食品、金雅客
  •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110102792127711F
  • 纳税人识别号 91110102792127711F
  • 组织机构代码 792127711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10104009835316
  • 登记机关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2-28
  • 营业期限 2006-08-08~2026-08-07
  •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街家园五区2号楼8层5单元870
  • 国标行业 住宿和餐饮业->餐饮业->饮料及冷饮服务->咖啡馆服务
  • 专业行业 食品/酒水/零食->糖果/巧克力->巧克力、食品/酒水/零食->糖果/巧克力->糖果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成都星合诺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00.00万元 100.00%
孟晗 自然人股东 90.00万元 0.00%
刘小萌 自然人股东 10.00万元 0.00%
陈文照 - - 0.00%
陈天培 - - 0.00%
中融盛世(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投资人 刘小萌,自然人股东,孟晗,自然人股东 成都星合诺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刘小萌,自然人股东,孟晗,自然人股东 2023-03-31
经营范围 销售食品销售日用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项目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除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3-03-31
注册资本 100万 200万 2023-03-31
主要人员变更 刘浩君,孟晗* 刘小萌,孟晗*,张利冬 2022-06-14
股东信息变更 岳静,自然人股东 刘小萌,自然人股东,孟晗,自然人股东 2021-05-27
负责人变更 岳静 孟晗 2021-05-27
主要人员变更 刘浩君,岳静* 刘浩君,孟晗* 2021-05-27
企业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021-05-27
地址变更 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东园122楼4层南区506 北京市昌平区北街家园五区2号楼8层5单元870 2021-03-01
地址变更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8号院1号楼10层01-1108内第B1212号 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东园122楼4层南区506 2020-03-04
股东信息变更 中融盛世(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 岳静,自然人股东 2018-06-12
地址变更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271号3层3420室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8号院1号楼10层01-1108内第B1212号 2018-06-12
企业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2018-06-12
主要人员变更 1 曹海龙 执行董事;2 曹海龙 经理;3 刘浩君 监事 1 岳静 执行董事;2 岳静 经理;3 刘浩君 监事 2018-06-12
负责人变更 曹海龙 岳静 2018-06-12
负责人变更 陈文照 曹海龙 2015-09-17
主要人员变更 1 陈文照 执行董事;2 陈文照 总经理;3 陈天培 监事 1 曹海龙 执行董事;2 曹海龙 经理;3 刘浩君 监事 2015-09-17
股东信息变更 陈天培,自然人股东,陈文照,自然人股东 中融盛世(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 2015-09-17
企业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015-09-17
经营范围变更 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品)、酒、百货 销售食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015-07-30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 - - 9078977*****.com 010-6****391 - 73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3 - 1314****333 131469923*****3.com - - 86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1 - 1585****117 158547711*****3.com - - 86

联系人共 18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金雅客(北京)食品有限公司与张富梅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劳动争议 (2014)西民初字第10154号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金雅客(北京)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张富梅二○一二年三月一日至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二万八千零九十六元;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金雅客(北京)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张富梅二○一一年三月至二○一一年六月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的补偿金三百七十一元二角。 如果金雅客(北京)食品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十元,由金雅客(北京)食品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告 2014-07-30

推荐企业